作为《三国演义》中重点描述的主角之一,诸葛亮传奇色彩的背后,隐藏着高人一等的处世哲学与治国智慧。史书记载,诸葛亮于汉灵帝光和四年出生于琅邪郡阳都县的一个官吏之家。诸葛亮3岁时母亲章氏病逝,诸葛亮8岁丧父,与弟弟诸葛均一起跟随由袁术任命为豫章太守的叔父诸葛玄到豫章赴任。后来东汉朝廷派朱皓取代诸葛玄职务,诸葛玄就去投奔荆州刘表,安家于南阳郡邓县,在襄阳城西20里,就是诸葛亮高卧的隆中之地。
诸葛亮本是布衣,躬耕于南阳,他怎么就一步登天做了刘备集团的"二把手"呢?诸葛亮的上位,来源于一次极为成功的"面试"考核,这场面试后来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世无数读书人求职的"金牌"攻略,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三顾茅庐"。
草庐中的"隆中对",让诸葛亮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自己的远见卓识和过人才干,使得刘备感激涕零,携诸葛亮回归新野。先是跟随刘备辗转创业,后又托孤辅政20余年治理蜀汉。从法律的视角重新解读这位卓越的政治家,可以领略他鲜为人知的法律智慧。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诸葛亮,早已被历代史籍所称颂和被后代各阶层人士所推崇,但他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成功的法治实践家的巨大成就,却尚未被人们广泛地熟识接受。
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人治"始终是一对矛盾。同样是出于维护政权的需要,儒家系统强调的是人治,法家系统强调的是法治。
但所谓人治,并不是不讲原则,儒家所主张的"道",就是他们所理想的社会原则,《论语》中提出"守死善道",荀子则明确说过"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父"。但他们立足于宗法血缘关系,又主张"尊尊""亲亲",所谓"尊尊""亲亲"就是讲"情"。所以当"情"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就只有让"法"屈从于"情",孔子就明确地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谓"隐",就是包庇。因此,在整个封建时代,徇情枉法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让国家的法规很多时候成了一纸空文。
所谓"法治",核心的特点就是排斥"情"的干扰作用,中国古代的法家是如此主张,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也曾极其明确地强调:法律是"全没有感情的"。但是完全地抛弃"情",又是违背人类天性的,所以在中国古代的舆论上,法家并不怎么受欢迎,连司马迁也批评他们"刻薄寡恩"。
比较来看,无论是过于"人治",还是过于"法治",对于整个国家的长久稳定都不是好事,但是其中的"度",千百年来很少有人能够把握,就像"在两个鸡蛋上跳舞",踩碎哪个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而诸葛亮治国思想中最大的特点,恰恰是做到了既严于法,又重于情。
作为具有儒家政治文化思想的诸葛亮,在东汉末年军阀混乱、诸侯争立的时代,在他跟随先主刘备辗转创业,后又托孤辅政20余年治理蜀汉的政治和军旅生涯中,形成"德主刑辅"为主,仁政与法治并举,恩德与威严兼用,以正统儒家思想为核心、法家思想为手段的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
内儒外法、厉行法治、适势定法、并存刚柔、执法严明、宽严有度、刑不择贵等方面的立法精神及执法准则,既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法治思想的明显标志。
虽然诸葛亮在刘备集团很早就居于高位,但真正掌握大权,成为实质上的"一把手",是在刘备去世之后。
夷陵之战后,蜀汉内外交困,形势愈加危急。曹魏从北方窥视,欲乘蜀之新败加以攻灭;孙吴扼守荆州,使诸葛亮不能东向。以匡扶汉室旗号起家的蜀汉苟安一方,进退两难。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错综复杂,特别是益州旧地势力待机而行,树欲静而风不止,领受先主遗诏的诸葛亮十分清楚当时的局势。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推行法治、增强国力、巩固政权已成为蜀政的迫切要求,诸葛亮这时总揆百官、独担大任所面临的任务就十分艰巨。同时也应看到,正是因为局势的危殆,修明政治的难为,方显出诸葛亮的英雄本色,其封建法治才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可贵的亮点。
建国之初,诸葛亮受刘备之命,会同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人共造《蜀科》,开始了立法工作。由于文献无征,我们今天已无从知晓《蜀科》的具体内容。不过,有学者利用其他材料进行推测,我们可以据此窥知《蜀科》的大略情况与诸葛亮的思想相一致。同时,诸葛亮还曾作"八务、七诫、六恐、五惧",皆有条章。
治军方面,则在《武侯兵法》中立有轻、慢、盗、欺、背、乱、误七禁,并且对这"七禁"作了详细说明,有此者斩之。这样,诸葛亮的法治政策就有了法律条文上的保证,首先做到了"有法可依"。
诸葛亮急症猛药,重典治国,时人讥为"惜赦",即在赦免他人罪行方面十分吝啬。面对这种非议,诸葛亮溯古察今,阐明随便赦宥的危害,要求赦不妄下,体现了其法治的严肃性。
诚然,赦宥作为调整社会矛盾的一种手段,有时也会起到收拢人心、稳定社会的作用。但是,如果不去严明法治,公平赏罚,而只寄希望于通过频繁的赦免来求得臣民归心,那只能是舍本逐末,根本无法消弥固有的矛盾,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历史上这类教训很多,诸葛亮之前的刘表如此,其后的后主刘禅也是这样,这也就是老祖宗"治乱国用重典"政治智慧的最好体现。
诸葛亮以用法严峻著称,但奇怪的是,被诸葛亮"严刑峻法"惩罚过的人,却在听到诸葛亮去世时都垂泪涕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在具体的案例中,就能看到诸葛亮可贵的执法精神与方法。
比如我们都能熟知的"挥泪斩马谡",就是一个很具代表性的例子。
据《三国志》及裴松之注,诸葛亮与马谡关系非常好,在平定南部的少数民族时,马谡还曾提出过极有益的建议,马谡是诸葛亮极为看好的青年俊才。但是因街亭的失责,诸葛亮坚决地依法将其处死。另一方面,在他死后,诸葛亮又"亲自临祭,待其遗孤若平生",以至于使"十万之众为之垂涕"。
再从诸葛亮整个政治上看,他在蜀国以"立法施度"、"科教严明"著称,所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
他的这种做法,得到百姓的拥戴,据陈寿说,诸葛亮死后,"黎庶追思,以为口实。至今梁州和益州的老百姓,说起诸葛亮时,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
何以会如此呢?陈寿总结说:"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诫明。"又引孟子的话说:"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人,虽死不忿。"所谓"用心平"也即"开诚心,布公道",就是清楚地表明严格的执法,是出于国家的利益,而非出于私心私利。所谓"劝戒明"、"以逸道使民"、"以生道杀人",就是对被处罚者来说,也使他能清楚地明白,严格地执法,是从根本上对他的关爱和维护。
在马谡被斩之后,诸葛亮未株连家人,而是将马谡的后代视若己出,安顿好马谡的家庭生活,实现了"情"与"法"的交融。
在一个本质上"非法治"的时代,诸葛亮能够"依法治国",如同淤泥之中盛开的莲花,十分了不起。诸葛亮不但做到了保证法律的正常运行,坚决用法律来治理国家,还做得非常好,数千年历史,就此一家,别无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