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和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
(1)医务科、护理部、外联部、财务部、后勤部、药剂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2)门诊部、输液部、治疗部、导医部和医技科室要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患矛盾等引发的医患纠纷,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患方的合理诉求。
(3)办公室、外联部、后勤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针对医院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如酗酒闹事、威胁伤人、盗窃财物等违法行为的现象,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利于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还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性防控工作。
(4)外联部、医务科、门诊办、急诊科等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按有关规定做好对“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5)总务部要落实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加强压力容器使用检查、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6)企划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7)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8)院委会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