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部长办公会议,调整我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确保有专人负责协调、督促行文、重大活动等场合规范用语用字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中共宣传部xx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结合学习、分解《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我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落实部门整改措施,并上报区语委。
3、在我部局域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专栏,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区语委有关文件,及时报道我部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部内设置语言文字固定宣传展板,定期做好布置、维护工作。在我部刊物《创佳新视窗》上不定期设立“语言文字专栏”。
4、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本部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本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5、继续贯彻“凡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年内完成普通话测试,做到持证上岗。
6、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为主题,在本部举办普通话演讲比赛,充分展现与弘扬中华语言美文字美。
7、配合全国语言文字“宣传周”等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答题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8、做好本部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市、区语委对我部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