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对辖区内374家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5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制作监督文书382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制作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检查后对各监督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记分,并及时登录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网报。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经过近几年监督员的执法检查,我县大多数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比较规范,少部分县城、圩镇卫生室、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存在超许可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护士执业地点未及时变更到现工作单位,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少部分卫生室、个体诊所门前广告牌标识不规范,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医疗机构监督员已责令限期整改,对21家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单位和1家超诊疗科目执业单位立案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给予警告。
2、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主要通过各乡镇协管站定期巡查报告、社会群众举报为线索开展,全年共收到举报线索5条,查处无证行医场所2家,罚款人民币万元,纠正3家推拿按摩保健场所违法发布涉及医疗广告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对以前查处的无证行医地点等重点地区开展了一次巡查,对县城区域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次巡查,张贴宣传公告52份,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在省市县统一组织下取得了一定成果,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影响力。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我县现有临床用血单位有5家,人员、设备配置,相关规章制度基本到位,部分单位存在贮血冰箱温度监测记录未及时登记、血液出入库登记不规范等情况。
4、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我县现有9家放射诊疗单位,其中一家民营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全年对该9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对该无证单位已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对县城三家二甲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