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财政国库资金开展银行账户对账检查。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县财政国库30个商业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对账,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防范了财政资金风险,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2、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专项检查。我局对全县各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自查,通过盘存我县财政存量资金为49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4015万元;政府性预算结转资金139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4451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预算周转金24万元。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3、开展执收执罚单位收支管理情况摸底的调查。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征缴及缴费保障状况,我局配合相关股室,对我县县直执收执罚单位20xx-X年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通过开展执收执罚摸底调查活动,促进全县执收执罚工作不断规范、收费依据合法有效、收费项目具体明晰、执收执罚严格有序,建立依法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4、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的专项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县委、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实施意见情况督查的通知》的精神和我局年初财政监督工作安排,由县委、政府两办组织,财政、纪检、发改委配合,对全县 67个县直机关、12个乡镇,26个条管单位开展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上较往年有明显的改善,但也存在超预算、公款购买土特产、个别单位乱发津补贴等问题。
5、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财政部、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做到了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我县于X年4月20日全面展开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制定方案、任务明确,采取开展培训、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等措施,全面摸清了20xx年以来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涉及问题18个,金额1284.89万元。
6、扎实开展了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了4个乡镇的财政所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离任审计,增强了财政干部特别是乡镇财政所长的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财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了财政所经费收支检查。主要检查了财政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村帐乡代理账户的管理与使用。三是开展了财政业务股室的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情况的检查。重点围绕财政资金拨付是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项目和项目实施进度、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拨款"的原则;对缴入预算管理的代管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入有关单位,有无吃、拿、卡、要或不及时拨付资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