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关键工程及专业工程、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专业工程承包人可将承包的或分包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此外,分包的人不得再分包。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总承包人分包工程的,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而建设单位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4.联合体承包工程,联合体成员共同与发包人签约,负连带责任,资质等级以成员中最低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属于法定连带责任。
5.承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包工程、实行商业贿赂以及有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挂靠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违法分包的情形有(ACDE)。
A.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B.主体结构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
C.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D.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ADE)。
A.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B.资质等级较低的分包单位可以超越一个等级承接分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