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去银行更关注委外业务本身的发展空间,包括可以消化多少理财投资的规模,能获得多少的收益。而现在收益已经不是第一位的问题,银行理财更关注委外的风险,这主要是受当前信用风险的频繁爆发的影响。很多机构坦言,银行理财委外的业务,即使预期收益比此前预期的低一点都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产品踩上信用债违约的地雷。因此,目前银行在监控委外过程中,更倾向对信用风险的把控更为严格一些。甚至有些银行开始要求投资管理机构主动降低信用债的比例,而提高利率债的比例。当然银行理财也会同步降低对收益的要求。
同样也部分受到银行理财关注风险的影响,目前银行理财更偏好申购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集合产品,因为这类产品的估值透明,期限灵活。
(2)银行理财从过去单纯委外撒手不管,转向对委外业务附加值的追求。过去的模式是银行将资金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管理,而没有别的诉求。但现在,更多银行希望通过委外的业务不仅仅获得预期收益,更期望在业务过程中培养银行自己的团队。因此银行对投资管理人的研究服务,业务中双方团队的融合看的更为重要。
(3)尝试新的产品,创新新的模式,多策略较为流行。过去的银行委外业务主要集中在固定收益产品,而目前更多的银行会尝试新的产品投向,例如股票,量化产品,商品市场的投资等等。当然比例还比较小,但银行理财已经普遍对这些产品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此外,银行理财也在尝试利用一些对冲的工具,例如国债期货等等。同时,投资策略也不在像过去那样简单的持有并放杠杆,更愿意尝试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的搭配运用。总体而言,银行理财的转变一方面是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另外银行理财也希望通过尝试新的产品为契机,更多融入全口径的资产市场业务。
三、如何评估投资管理人:事先严格遴选,事中监控和业务交流,事后业绩归因和风险补救
随着这2年银行委外业务的扩张,很多银行都接触和选择了不少的基金和券商作为投资管理人。从交流中,我们发现银行理财目前普遍的困惑是,银行理财应该如何选择投资管理人,如何评估投资管理人的效率。对此问题,我们提出需要从事先的遴选,事中监控和事后业绩归因等方面来考虑。
(1)事先严格遴选投资管理。较为规范的银行,会对投资管理人设定白名单。入选白名单的标准多集中在对投资管理人公司的显性指标上,例如公司资本金多数,业务规模排名如何,过往历史业绩如何等。如果是这样,大的券商和历史业绩较好的公募基金的优势较为明显,入围的概率也更大。当然,也有一些银行在遴选机构时,会考虑到“关系”的因素,例如如果过去其他业务之间的合作较多,也会成为入选名单的重要砝码。另外,越来越多的银行也开始注重投资管理人的研究实力,如果有比较好的研究团队作为支持,遴选胜出的概率也不小。
我们认为投资业务是投资管理人的综合素质的体现,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既包括公司的平台和背景,也包括投资团队的能力,研究团队的能力和风控团队的效率等因素。公司平台和背景固然重要,但金融开放至今,投资管理机构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一些中小机构尽管平台和背景稍差,但业务能力并不差,因为它们的团队多来自大的机构。此外,我们认为团队的稳定性也很重要,这是稳定业绩的前提因素之一。最后,目前信用风险频繁发生,投资管理人对可能存在的投资损失的“补救”能力也是需要考虑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券商由于资本金和业务线更丰富一些,可以“腾挪”的空间似乎要比基金大一些。
当然,投资管理人的遴选是定性和定量的结合过程,既有客观指标,也有主观偏好,每个银行的侧重点也不同,我们的总体感觉关键还是需要“门当户对”:小银行选择大的投资管理人,人家未必能全情服务;小的投资管理人要高攀大银行,恐怕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2)事中的监控和业务交流。银行委外业务不是单纯把钱交给投资管理人管理就万事大吉,事中银行对业务的监控和业务交流非常重要,银行理财也很在意用户的体验。事中监控和交流包括投资管理人对银行理财需求的响应速度,对产品运作过程产生的问题的解决能力;投资管理人在投资过程中和银行理财的交流是否通畅和及时;当发生风险事件时,投资管理人的处置能力;也包括阶段性的产品投资情况的反馈和交流。近期信用风险事件频发,事中也需要监控投资组合中个券的信用风险的变化,做好提前的应对。
(3)事后的业绩归因和风险补救。产品到期后,需要做收益的归因分析,分清楚哪些收益是由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哪些收益是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带来的超额收益。如果出现收益不达预期甚至是踩雷的情况,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做风险补救。必要的事后归因分析,将是对过去银行委外业务粗放发展的一次洗牌,这有利于委托人将更多的投资需求委托到更合适的投资管理人,当然客观上也会导致部分投资管理人的业务萎缩。
四、银行委外未来可能的变化:估值方法需完善;短期内多策略空间不大,择时更重要;投资管理团队的再选择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