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要成立由学校和承训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校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校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本校学生军训各项制度,检查督促贯彻落实;负责学生军训工作各项保障。承训单位要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负责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帮训官兵的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
2.规范要求,提高质量。要将遵章守纪、作风培养、生活常规和行为养成列为重要训练目标,突出过程管理。要从小事抓起,按军人要求做到整齐划一、令行禁止;要从养成教育抓起,严格要求,大到军事训练,小到按时就寝、整队就餐、内务整理等,都应明确要求,每天检查考核,做到训管结合、教养一致。要细化军训考核,将思想素质教育、军事技能培养和行为养成教育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记入学生的军训档案(见附件2)。同时,要通过各种评比、考核加强对教官和班主任老师的管理。
3.确保安全,加强管理。要高度重视学生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一是要积极预防,对学生身体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军训开始前,要向每一位参训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提供父母双方家长签字的书面健康证明或体检材料;对患有心血管等疾病或其他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要及时掌握,根据相关规定减免或不参加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每天军训活动开展前,必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二是要采取措施,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天气状况灵活调整训练时间,适当增加休息频率和休息时间,并保证饮用水的供应。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半前和下午3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气温达到或超过39℃)或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室外训练。必要时暂停或延期开展军训工作。三是要主动协调,强化后勤保障。组织好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加强食品进货、食品留样保存等饮食卫生方面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好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学校应配备学校医护人员进行24小时全程监护),配备好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器材。四是要完善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五是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各学校要在学生军训开训前,提前一周向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上报军训方案,在军训结训后一周向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上报军训总结(包括通讯报道和照片)。
4.民办学校参照公办高中军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联系部队组织学生开展好军训,并及时做好军训方案和军训总结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