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一年两次的绩效评估,侧重点也应放在“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员工与主管的绩效对谈应找出为何成功、如何保持,为何失败、如何改善。但大部分企业在制度设计方面,仍然聚焦于“优良可劣差”的评估结果,甚至为了分配调薪或奖酬资源,对员工进行“强迫分配”,即只能有多少百分比得“优”,其他评估等级以此类推。
企业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大部分的人力资源混淆了绩效管理与奖惩管理,本末倒置地以奖惩管理为目的来设计绩效管理。这如何能够让员工及主管有承诺感?又如何让员工充满持续进步的动力?评分并不能提升绩效,源于内在想要持续进步的动力才能提升绩效。
企业应将薪资调整及奖励与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的连结——绩效评估的数据只是主管进行奖酬决策的依据之一,而调薪/奖酬决策还应考虑以下四个因素,进而帮助所有伙伴培养良好的做事方式,达到工作目标。
第一,相对于该员工的工作责任,其薪资水平在该职务薪资级距内的情况。假设以5分量表而言,某员工的整体绩效高达4.5分,属于高绩效员工。但因为他在这个职务的薪资级距内已属于高薪资,所以调薪幅度有限。除非你打算提拔他到另外一个职务,承担更高的责任。而你一旦这样做,该员工明年的工作目标要更高,才能调整其薪资与职级。
第二,该职务的不可替代性。有些职务所需的能力或专业知识很特殊,在市场上这样的人才很少。纵然该员工的整体表现(包含目标及行为)平平,但为了留住他,可能还是要采取例外的做法。
第三,奖励的目的。调薪看的是绩效总分,但奖励可能只看某一项目的达标率。例如公司今年强调的是成本控制,根据各部分的成本控制达标比率,可以发放不同比率的奖金。
第四,团体奖励与个人奖励的平衡。如果公司的奖励制度完全依据个人的绩效分数来定,那么,可能造成员工将个人利益置于组织目标之上。以5分量表而言,即使每个人都拿到4——5分的高分,但是公司的整体目标没有达到,这时就要权衡能否调薪、奖励。
组织内没有任何一个制度,可以取代主管应该肩负的决策与判断。在奖酬决定方面,绩效管理制度的数据是主管在做决策时的考虑因素之一,但是绩效管理制度并不能给主管一个制式的标准,他们仍需要花费脑筋做出重要的人事决策。
对于企业而言,如能遵循上述绩效管理方法,企业将在各项商业指标(如营业额、客户满意度、客户留任率上的表现)方面,至少要比那些未能有效执行绩效管理的企业高出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