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1.创设取得(2017年新增)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1)不需要提出续...《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用益物权》由树图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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