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比较筒便,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
首先,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是不同的;其次,固定资产在不同的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
2.工作量法把有形损耗看作是引起固定资产折旧的唯一因素,由于无形损耗的客观存在,固定资产即使不使用也会发生折旧,使用工作量法难以在账面上对这种情况作出反映。
3.在应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
4.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属于加速折旧法
第五章 无形资产
企业在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和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
因此,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但是,下列及其有限的情况除外:
1.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条款(如无形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的,当该条款为因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的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切合同明确规定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2.有确凿发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第十章职工薪酬;第三节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区分取决于计划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所包含的经济实质。
二、设定提存计划: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三、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核算涉及四个步骤。
1、确定了来源于政府的经理利益属于政府补助后,还应当对其进行恰当的分类。
2、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切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备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第九章负债;第二节非流动负债。
一、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
第二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1.分类原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