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收入项目: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税金及附加项目:本项目应根据"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研发费用"项目,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该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投资收益"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套期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4)"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5)"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6)"营业外收入"项目: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
(17)"营业外支出"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9)"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21)"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22)"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
(23)"每股收益"项目,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