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8、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10、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其他。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若有上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