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7年召开第6届心脏血管国际联合委员会会议,提出的高血压治疗准则及控制高血压的标准。会议将高血压的第3、4级合并为1级,高血压共浓缩为3级;分别是:第1级(舒张压90 mmHg、收缩压140 mmHg以上)、第2级(舒张压100 mmHg、收缩压160 mmHg以上)、第3级(舒张压110 mmHg、收缩压180 mmHg以上)。
新的高血压治疗准则认为,包括对那些已合并有糖尿病、心脏疾病的高血压患者,心须给予更积极的治疗,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30 mmHg及舒张压85 mmHg以下,并非过去认为的,只须控制在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即可。
至于对那些因高血压造成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若其蛋白尿在300 mmHg到1000 mmHg毫克时,也须控制在130 mmHg和85 mmHg以下。若是蛋白尿已达1000 mmHg毫克以上者,就须更积极地把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20 mmHg、舒张压75 mmHg以下。
此外,过去医学界认为高血压的诊断须以舒张压为主,也就是俗称的"低的血压",因此,过去人们都认为,不管收缩压多少,只要舒张压不高过90 mmHg就不算高血压。在这次会议上委员会则修正了这种说法,主张收缩压和舒张压同等重要。委员会认为,两种血压太高,都会形成全身的并发症,包括心脏病、中风、残疾等,因此两种血压同等重要,只要收缩压和舒张压其中一项超出标准,就算是高血压了。
另有一点不可不注意的是,一些血压稍微偏高者,虽然血压处于舒张压85 mmHg到90 mmHg、收缩压130 mmHg至190 mmHg,但中风机率却比一般人为高,这群危险族群若有过心脏血管疾病或曾经中风,就必须接受药物治疗。
理想血压 < 120mmHg 及 < 80mmHg
正常血压 < 130mmHg 及 < 85mmHg
正常偏高型血压 130 - 139mmHg 或 85 - 89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