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掳、浅Ⅱ掳烧伤一般称为浅度烧伤;深Ⅱ掳和Ⅲ掳烧伤则属深度烧伤。Ⅰ掳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生发层健在,再生能力强。 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3~ 7 天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浅Ⅱ掳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真皮乳头层。 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疱皮如剥脱,创面红润、潮湿、疼痛明显。 如不感染,1~ 2 周内愈合,一般不留瘢痕,多数有色素沉着。深Ⅱ掳烧伤:伤及皮肤的真皮层,介于浅Ⅱ掳和Ⅲ掳之间,深浅不尽一致,也可有水疱,但去疤皮后,创面微湿,红白相间,痛觉较迟钝。 融合修复需 3~ 4 周,有瘢痕增生。Ⅲ掳烧伤:是全皮层烧伤甚至达到皮下、肌或骨骼。 创面无水疱,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痛觉消失,局部温度低,皮层凝固性坏死后形成焦痂,触之如皮革,痂下可显树枝状栓塞的血管。 3~ 4 周后焦痂脱落,创面修复有赖于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