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市以下机关招录职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由职位所在市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由招录单位组织。
(二)报考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专业技术类职位报考者须在面试前进行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相关事宜请报考者留意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专业科目(技能)测试公告。
(三)报考者要密切留意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单位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异地面试的报考者还要密切留意面试地点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或公告,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报考者须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处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五)报考者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