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和提示,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名称,"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2.主送机关(发文对象)主送机关指的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也就是说,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
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
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出的请示或报告等上行文,在一般情况下都只有一个具体的主送机关,不要多头主送。
(2)上级机关对下级发出的下行公文一般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而且级别越高的机关的发文,其主送机关的覆盖面愈大。在这种情况下,公文的主送机关多是使用统称。如,县一级人民政府的下行文,它的主送机关的统称一般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公文,如通告、公告等告知性公文,以及一些章程、条例、规定等规范性公文,它的承办或者贯彻、执行、落实、知照的对象是全社会或者全体人民群众,在这种情况下,公文的主送机关就没有必要再写了。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所在,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正文包含发文事由、主体和结束语三部分。
发文主体:根据题设要求,结合身份实际完成主要任务内容;
结束语:总结全文或提出要求或习惯式结束语自然收束。
4.附件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正文中的一些内容,如图标、名单、规定等凡是正文中写明上报、下发、批转、转发、报送、发布__文件字样的,文件内容以正文形式置于附注之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____"),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日期是指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