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新课程标准要求建立学习结果与学习过程并重的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弱化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为了实现评价目标的多元化,评价手段的多样化,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并举,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合,本学期我校的地理学科从下列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以初一为例):学生课堂表现占
25%,(包括:课堂纪律、《地理填充图册》作业、地理小论文、课后动手实践);期中考试占25%,期末考试占50%(题目以选择、填空、读图绘图题为主,为学生应知应会的最基本常识)。 学期末,教师根据上述四项为每个学生打出具体分数,然后根据总分评出等级,并对特殊学生给予一定的评语。
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还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也要关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学生的情感态度的变化。评价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因此地理课程标准中也提倡运用"鼓励性"的评价机制。在教学过程中,鼓励性评价可以通过教师的语言、情感和恰当的教学方法不失时机地给不同层次的学生以充分的肯定、鼓励和赞扬,使学生在心理上获得自尊、自信和成功的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诱发学习兴趣,进而使其积极主动的学习。
如果教师给学生以富有激励性的话语和催其奋进的目标,进而达到沟通师生之间的情感,这种情感也必然会唤起学生的主动性,激励、鞭策学生完成目标。使学生的学习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便死气沉沉为生动活泼的学习过程。如:《三大宗教》一课,提前两周给学生设计一些有关宗教的问题,让学生根据问题或问题以外的内容查找资料,学习研究三大宗教。上课时采取了分组竞赛的方式,学生热情高涨。当提问泉州有哪些宗教建筑景点时,抢到此问的学生竟然回答出了十多处。因此良好的评价氛围,真正地激发了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性的评价机制激活了地理的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