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道德高尚"的说法称呼对方,如称人为"子、夫子、先生"等等。
2、从辈份上尊称对方,如称人为"父老、父、丈人、母、媪、老伯"等。
4、称对方的身份时加上"贤、尊、高"等字眼。如"贤侄"、"贤婿"等。
5、用对方的部下来代称对方,表示由于尊敬的缘故,不敢直接指呼对方。
古代第一人称代词除了"我"以外,还有"余、吾、予、朕、台、卯"等。但古人对长辈或平辈说话时,也不用他们而是毫无例外地用谦称。例如:
1、用"道德不高尚"或"不聪明"的说法来称呼自己。如自称"鄙人、小人、愚、愚弟"等。
2、"用辈份低"的说法来称自己。例如自称"小弟、小侄"等。
3、用"地位卑微"的说法来称呼。例如自称"臣、仆、在下、牛马、自己下走"等等。
4、称自己的身份、职务,有时还加上"卑、小、贫"等字眼。例如自称"弟子、学生、小生、贫僧、卑吏、卑职"等。
5、直呼自己的名。例如孔子自称"丘"。
古人的礼貌语言还表现在:凡是说到与对方有关的行为、人物、事情、物品时,大都要使用尊敬、委婉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