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我们知道了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一下的四个案例,同学们现在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探究讨论,注意思考:他们分别属于那种违反税法的现象?违反税法的后果是什么?
探究一:王某承包了一家服装厂,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产品销售不畅,产品积压十分严重,资金周转困难,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王某经过苦思冥想,想出一条"妙计",他采取销售收入不记账,把销售收入当作集资款入账,不纳税,用这部分资金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后经举报,检察院一举破案,王某被提到公诉。虽然没有把钱塞进自己的腰包,但他的行为已经违反税法。
探究二:某电子元件厂厂长刘某以货贷被骗为由,应缴税款迟迟不交,税务工作人员多次催缴,刘某却从银行转走大笔资金,仍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税款。司法机关对刘某依法拘留。拘留期间,该厂缴清了全部税款和罚款。
探究三:某市五金电线厂等5家企业与当地税务部门相互勾结,在短短的4个月内,开出227份,总金额1.92亿元的空头发票和45份假已税证明。国家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返还退税款1218万多元。此案已告破。
探究四:陈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经理。2006年,该厂应缴税715万元,但他拖拖拉拉地只交了16万元。2007年6月,税务机关在催缴未果之后,依法将该厂库存款扣押。陈某不仅不配合税务工作,反而带人阻拦,煽动不明真相的职工围攻、辱骂,非法拘禁税务人员。2007年10月7日,当地人民法院以抗税罪处以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以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