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肇事企业立即停产并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企业各堆浸场、富液池、贫液池、萃取池、防洪池、污水池现存工艺水和生产废水的防渗措施,对整个矿区防渗工艺进行后评估,对防渗技术、工艺、材料进行全面论证,彻底整改防渗系统;严格规范排污管道与排污口,彻底堵死渗漏井与排洪洞之间的通道,实现清污分流;全面调查矿区地下浅水污染情况,并进行彻底整改。
二是福建省有关部门立即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由肇事企业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经监测,汀江各断面水质已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此外,据上杭县公安局政委介绍:从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依法对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污染涉嫌重大污染事故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对紫金矿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传唤,一些人员被控制,其中刑事拘留三人,包括厂长、副厂长、环保车间主任;目前案件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在公职人员处理方面,对负有环保监管主要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上杭县委、县政府同意其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主管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按照环保监管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其进行停职检查处理;检察机关已介入该事故调查。目前,整个案件侦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