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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债务非竟合而为不真正连带(1)思维导图

微风不燥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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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债务非竟合而为不真正连带(1)
该案债务非竟合而为不真正连带(1)
案例分析

[案情]原告丁某系被告李某的雇佣人员,被告李某负责提供打眼机及联系打眼业务。原告接受被告李某的安排,至各石子厂打炮眼。被告李某发给原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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