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1995年3月,原告李敏与被告张林达成协议,由被告收养原告六岁的孩子李刚,原告为此而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元费用。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关于收养协议纠纷(1)》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关于收养协议纠纷(1)》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1ad8b96bec054964d4f678ef3b26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