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除:整数a除以整数b(b0),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者说b能整除a。
(2)因数、倍数:如果数a能被数b整除,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因数。
(3)一个数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4)按2的倍数分,非0的自然数可分成偶数和奇数两类,2的倍数叫做偶数,不是2的倍数叫做奇数。
(5)按一个数因数的个数,非0自然数可分为1、质数、合数三类。
质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也叫素数)。质数只有2个因数,就是1和它本身。最小的质数是2。
合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最小的合数是4
1~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
1~20以内的合数有:4、6、8、9、10、12、14、15、16、18
(6)2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5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或者5的数,都是5的倍数。
3的倍数的特征: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7)公因数、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8)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用短除法来求;互质关系的两个数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两数之积;倍数关系的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较小数,最小公倍数是较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