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严格缴纳过路费,他将每天亏损1万余元。这种情况下,作为车主的时建锋可能会连续8个月、甘愿去为高速公司贡献368万元过路费?
2010年年底,因“8个月里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这样的案例在全国是首例。因案情特别,这宗个案在网上引发了质疑……
2011年1月14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此后不久,平顶山市中院包括主审法官在内的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目前,关于此案的调查、再审工作正在进行。
围绕“天价过路费”展开的一连串问题已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2011年1月28日上午,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国家司法考试科学研究院举办的“第30期京师刑事法专题论坛”上,该院名誉院长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樊崇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国家司法考试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北师大刑科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等众多国家司法考试专家、学者,本着促进刑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完善的良好意愿,针对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以“天价过路费案”为标本案件展开专门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