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组织考试 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定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 负责,日常工作 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 )。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是,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 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部分考试科目。
(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 ,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 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 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 不属于执业单位,不予注册* ;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3)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如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则需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如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则应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零售),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 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