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中国第一考”之称的国家司法考试,每次成绩的公布总是牵动着十万考生的心。对于出师不利的考生来说,他们需要总结失利的原因,以利来年再战。为此,法制日报特别推出“2005司法考试面面观”系列报道,从多个角度评点今年的司法考试,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虽然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早已公布,但仍有不少考生对考试的评卷工作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网上阅卷比人工方式阅卷有何进步?考生在主观题答题时容易犯哪些错误?怎样才能考得高分……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承担此次阅卷任务的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的三位阅卷老师。
“和以往相比,网上阅卷的优势很明显,它速度快、减少了以往试卷的出入库、阅卷中翻动纸张的时间和辛苦。由于计算机自动生成得分,也完全避免了成绩计算出错的可能,还有助于监控。"说起网上阅卷,评阅卷专家组成员、华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苏晓宏教授至今仍赞不绝口,“网上阅卷的准确性很高,将阅卷老师受主观因素影响,判分上下起伏的波动降低到了最低点。”苏教授向记者介绍,为使主观卷阅卷尽可能做到客观化、准确性,在评卷工作中实行了双线评阅、监控复查的工作流程,保障了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丁凌华教授认为,一些考生常犯的一个错误是审题粗心。他以主观题试卷的第七道题为例:一个女大学生在某超市购物时,因保安认为她有偷东西嫌疑被强行搜身,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二级法院先后作出判决,最后她申请再审。请考生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在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中任选一个简要论述。这道题满分为25分,难度也不大,但实际上拿到15分以上的人不多。一些考生对题意还没看清楚,就匆忙答卷,结果或者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或者是找不出一审判决书中的显见错误,起始判断的偏差必然影响到后面分析的正确性,不少人因此丢了分数。针对一些考生遣词用字不规范的问题,丁教授还提醒考生,在做论述题时,一定要用法言法语,不能随意用政治语言甚至生活语言来答题。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教授分析道,从阅卷的情况看,得分高的考生往往是基础知识比较扎实,反之则较欠缺。如在刑法类试题中,一些考生对常见的罪名表述不清,甚至混淆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他认为,从考生数量上来说,司法考试有着“中国第一考”之称,今年达到了24万人之众,今后参考的人数肯定还会增多。刘宪权教授希望考生还是要从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做起,一定要熟悉法律条文,熟练掌握根据法律条文所作的立法、司法解释。此外,司法考试很强调法律的运用性,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在运用实践上多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