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卷三,民法部分一如既往地占了62分。卷四的情况则比较复杂,第一道16分的案例题虽然主要考察民法,但也附带涉及民诉和刑法问题,民法大概占了11分。这样,单纯考察民法的题目分值只有73分,比去年的80分略有降低。卷四最后一道35分的论述题,虽然主要是考察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为该题准备了最佳答案,但以多数考生的知识储备来看,该题似乎更偏向于考察法理。如果加上论述题中所含有的民法内容,则民法的分值就会大涨,大概有100分,算是对民法领袖地位的一种回归。
因为民法题中有不少综合性的题目,不同考点的分值不太容易准确划分。大致说来,总论部分占了9分,物权部分12分,债权部分35分,知识产权部分10分,婚姻继承部分7分。知识产权部分因为没有考察案例,其分值大幅下降,回到了正常的地位。刨除知识产权案例的影响,其他部分的分值则与去年大体一致。在第三卷中,婚姻继承和知识产权的分值跟去年一样。总论部分因为在案例中考察到合伙,分值有所上升。 物权法在卷三里依然无足轻重,只有7分,只是加上卷四的分值,才稍稍有所改观。债权法则保持了其一贯的核心地位,分值35分,占了民法的将近一半。就债法内部而言,合同法占19分,与05年相比有所回升;侵权部分占7分左右,与去年一样;债法总论部分5分,比去年减少一些;而05年的一道不当得利题则换成了今年的无因管理题。
从具体考点来看,可以说民法题一点都不偏,考察的几乎全是重点,重者恒重的理念得到最全面的体现。即使是合同法中考察了买卖合同之外的其他许多合同,所考察的具体点也都是平常所说的重点。除下几道知识产权的题目考察较细外,多数民法试题都是常见的题目。但是这些常见题目却又有相当的难度,因为其理论性、综合性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