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美国人在哈尔滨杀死了一个俄罗斯人:我国属地管辖。
2) 一个美国人坐中国大巴去越南旅游,在越南该美国人在车上杀死了俄罗斯人:中国无管辖权。
3) 第 6 条:列车、汽车不属于我国的延伸领土。
4) 一个老挝人要杀害越南人,子弹穿越中国领土打死越南人,老挝人的犯罪行为一部分在中国:中国有管辖权。
5) 一个美国人欲杀死中国人,从美国寄有毒的信件,在美国海关信件被扣,未遂;中国有管辖权,希望的结果发生地在中国。
6) 第 7 条:一个中国人,在美国犯罪,法定最高刑两年,可以适用中国刑法管辖。追究是原则,不追究是例外。
7) 第 8 条:保护管辖:一个意大利人,杀伤在该国的中国人:双重犯罪原则。
8) 第 9 条:普遍管辖:劫持航空器、走私、贩毒、海盗、灭绝种族、战争犯罪等:适用中国刑法审判。
9) 在共同犯罪的场合,有一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中国对全案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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