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泳、蛙泳、蝶泳及个人混合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
在整个游程中运动员身体的一部分必须露出水面,在转身过程中允许运动员完全潜入水中,但在出发和每次转身后潜泳距离不得超过15米,在15米时运动员的头必须已经露出水面。
在出发信号发出前,运动员在水中,面对出发端,两手抓住握手器。(两脚(包括脚趾)应处于水面下。禁止站在水槽里或水槽上,或脚趾勾在水槽沿上。)
出发和转身后,运动员应蹬离池壁,除在做转身动作外,运动员在整个游进过程中应始终呈仰卧姿势。仰卧姿势允许身体做转动动作,但必须保持与水平面小于90度的仰卧姿势。头部位置不受此限。
在整个游进过程中,运动员身体的某一部分必须露出水面。在转身过程中,允许运动员完全潜入水中。
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得比赛胜利。
运动员在比赛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在水中发生冲突或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