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第64、65条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