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资金: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是非正式创业投资者、是资助创业者创业的早期权益资本的重要来源。研究表明,天使投资人是种子期和早期新创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它提供了高技术新创企业种子期和起步阶段80%的资本。
第三轮资金: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按照美国全美创业投资协会的定义: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新创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 显然,创业投资主要面向新创企业,特别是科技型新创企业。实践证明,创业投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创企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推动力量。
除了获得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股权投资外,还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科技支行,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在发展中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门槛,为无法在银行取得贷款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另外,保险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过程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科技保险产品,以降低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风险;租保和融资租赁行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科技担保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