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对构件生产单位设置的构件编号、构件标识进行验收。
(2)预制构件进场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 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75% 。
(3)预制构件进场时,构件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4)预制构件装卸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 用垫衬加以保护
(5)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类设置存放 场地。存放场地宜设置在塔式起重机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6)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的方式,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 采用靠放方式时,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 80°
(7)预制水平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 ,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垫木距板端部大于 200mm,且间距不大于 1600mm,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8)预制构件堆放时,预制构件与支架、预制构件与地面之间宜设置柔性衬垫保护
(9)预应力构件需按其受力方式进行存放,不得颠倒其堆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