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进行声明。符号常量声明语句同变量声明语句类似,其语法格式为:
const<类型名><符号常量名><初值表达式>……;
其中,关键字const指明这是一条符号常量声明语句,后面跟着符号常量的类型名,接着是符号常量名,它是一个用户定义的标识符,符号常量名之后为一个赋值号和一个初值表达式。由此可见,必须在声明符号常量的同时为其赋初值。该语句也可以声明多个符号常量。
系统执行符号常量声明语句时,需要依次为每个符号常量分配存储单元并赋初值。一个符号常量被声明后,它的值就是声明所赋予的初值,作为常量,这个值以后将始终保持不变,因为系统只允许读取它的值,而不允许再次向它赋值。另外,在符号常量声明语句中,若<类型名>为int,则int可省略。
符号常量声明语句既可以出现在函数体外,也可以出现在函数体内,这一点也跟变量定义语句相同。
C+ +关键字中的true和false就是系统预先定义的两个符号常量,它们的值分别为1和0。使用符号常量往往可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由于符号常量和变量同样要求系统为其分配内存单元,所以可以把符号变量视为一种不允许赋值改变的或只读不写的变量,称其为const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