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引起对条约和外国领事机构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 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1987年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国尚未参加、但已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的国际协定可继续适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
国处理港澳条约适用问题并非国家 继承或条约继承,因为港澳回归不是中国的领土变更,不产生国家继承和条约继承问 题。
对于外国领事机构,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在香港和澳门设立的领事机构 和其他官方机构,可予保留;尚未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的领事机构和其他官 方机构,可根据情况予以保留或改为半官方机构;尚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国家, 只能设立民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