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需要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价值评价,前者无需价值评价,而后者需要价值评价。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两者的区别在于法条是否有成文的记载。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是入罪要件,消极的构成要件是出罪要件。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指的是表明行为外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指的是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
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指的是能为行为的法益侵害性提供根据的要素;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指的是没有为行为的法益侵害性提供根据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