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违反法律为前提――行为违反法律,是对法律的蔑视和否定,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破坏。
2、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不论是作为的违法还是不作为的违法,都具有客观性,都不同于人们单纯的思想活动。
○1人的思想如果不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就不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影响;
○2人的思想是主观的、难以认定的,以思想作为违法行为而惩罚,必然导致罪刑擅断,非法司法。
(3)因此,在立法和执法、司法工作中,必须严格区分思想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确认违法必须以人的行为作为客观依据。
3、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1)行为的违法性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密切联系,后者是前者的基础。
(2)人们制定并实施法律,是为了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秩序,进行社会控制、保障并促进社会发展,维护人们的利益。如果一个行为并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侵犯社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就不构成违法。
4、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 但是,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意义:
○1在刑事法律领域,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是判定其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罪重的重要依据。
○2在民事法律领域,故意和过失被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
○3在行政法律领域,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不必再深究其主观因素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是否有责任能力不能改变违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