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纳保证金的,由执行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岀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釆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①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②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③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④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⑤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