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不得委托非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或委托不符合药品GSP的企业储存运输药品
不得虛构药品销告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致使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不得在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时销售药品
不得有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不得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
不得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或委托不符合药品GSP条件的企业储存药品
不得以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宜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或赠送药品
不得不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直接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销售药品
可授权派出医药代表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但不得要求其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向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