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自然人纳税主体的措施。为了防止自然人的避税性移居,运用自由流动原则的例外,规定禁止离境。例如,一些国家规定欠税者不得出境
规制法人纳税主体的措施。为防止法人向避税地实体转移营业和资产,许多国家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转移营业和资产,要求此种转移必须经财政部批准,否则将受处罚等
采取“正常交易原则”。针对跨国纳税人通过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避税的行为,各国主要采取“正常交易原则”来处理。依该原则,关联企业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营业往来,均应依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计算。如有人为抬价或压价等不符合该原则的现象发生,有关税务机关可依公平市场价格,重新调整其应得收入和应承担的费用
防止利用避税港的措施。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避税港逃避税的行为,各国采取的法律管制措施有: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未分配股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