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即可成立为标准。
①单方行为,是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单方行为可区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和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须于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才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在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
②双方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多方行为,是由多个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法律对三者成立的要求有所不同。单方行为,只要行为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就成立;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一般则需要各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只有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