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2.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中0~6岁儿童无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体检表。
3.体质指数(BMI)正常值(中国成年人)为18.5≤BMI<24.0,小于18.5为偏瘦,24.0~27.9为偏胖,28.0~31.9为肥胖,大于32为重度肥胖。
5.居民健康档案采用17位编码制,其中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6.儿童年龄分为: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青春期7个阶段。
9.目前,可以使用体格生长和神经心理发育两大方面的指标对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价。
10.<6个月龄时婴儿体重计算公式为出生体重(kg)+月龄×0.7。
11.儿童头围过小常提示脑发育不良,过大或增长过快则需考虑有无脑积水及脑肿瘤的可能。
14.儿童体重1岁时体重可达出生体重的3倍,2岁时为出生体重的4倍。
15.目前体格生长常用的评价方法有曲线图法、指数法、百分位数法、等级评价法等;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等级评价法。
16.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中,应检查儿童20颗乳牙是否全部萌出;6岁儿童第一恒磨牙是否完全萌出。
18.妊娠18~20周用听诊器经孕妇腹壁能够听到胎心音;正常时每分钟110~160次。
19.预产期计算方法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减3或加9,为预产期的月份;天数加7。
20.宫内节育器在阴道分娩3_个月后,剖宫产6个月后可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