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需持证上岗。
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复试材料取样
对关键材料(如钢筋、水泥、防水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样板引路管理
方案编制
承包商进场后,应在1周内上报建设样板实施方案。方案应详细全面,包括样板位置、样板类别、样板数量、责任人、样板完成时间等。
技术交底
施工开始前由承包商组织监理、工建办、质量部门参与,对现场施工质量、注意事项等进行再次交底、确保样板工程有序推进。
样板实施
施工实体样板尽量选择同一层或同一区域内实施;样板内必须配备文字说明备注,体现出样板名称、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注意事项等;
样板验收
样板施工完成后,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建设提交验收申请,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三方在《样板验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关分部分项施工,并对验收确认资料进行存档。
挂牌培训
验收通过后,承包商按照展示牌标准要求对每个施工班组进行相应的施工工法技术交底和培训,做好交底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