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