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淘宝依托发展好的实体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覆盖周边社区的零售网络。并可以以实体店建立一定的仓储,提供同城快递服务,将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不可控因素尽可能缩小。当交易量到达一定程度,可以拓展产品线,以前电子商务平台不好经营的大件产品,也可以依托实体进行销售。另外,以现有的技术平台,拓展无线购物和无线支付,最终让淘宝对生活电子商务覆盖全面。这时候,产品预计将覆盖全消费品品类甚至是服务业。
在“大淘宝”战略中,甚至“互联网销售渠道”都是一种低估。淘宝的企图心,实际上是建立一种互联网时代新的购物方式。单从它初期的规划中,我们可以看出,淘宝先期切入的渠道将主要是两种:便利店和大卖场。这两种渠道的客户组成主要是淘宝原有C2C平台的卖家和B2C平台淘宝商城的卖家。这种战略的实质是为强大的中国制造找寻一条新的国内市场营销的途径。淘宝已是一个千亿级的零售平台,上万亿对它而言也并不难。果真如此,万亿以上的规模就将至少覆盖几十万家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
互联网渠道所具有一家独大的特性,这点在B2B领域就可以看到明显的端倪(阿里巴巴在B2B市场占有63.51%的惊人份额,是第2名环球资源的9倍弱)。作为同一集团的淘宝显然明了这种市场特性,这也是淘宝在中国网上零售市场已经居于第一之后依然拼命做大自己的一个原因。淘宝也比别的网站更明了C2C的趋势乃是B2C平台,而淘宝的战略,说到底就是对接阿里巴巴,做销售渠道和零售市场的老大,无论这个零售市场是对于互联网销售渠道还是现代零售渠道而言。
阿里巴巴—淘宝的战略宏大地令人咋舌,如果说中国制造是B(代表着制造商),那么,淘宝就是另外一个B(代表着渠道商和零售商),而中国国内市场(甚至未来也将包括全球市场)就是C(代表着极为广阔的消费者)。
但是,在这个庞大构思的背后,淘宝唯一不可能囊括进的就是强势“品牌商”。无论是淘宝还是阿里巴巴,它们说到底还是只能在市场营销中扮演渠道商和零售商的角色,无论在什么年代,强势品牌都不是渠道商和零售商所能控制的。
PPG、凡客诚品、LAMIU(兰缪)、MasaMaso(玛萨玛索)这些,与淘宝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自有品牌,自建渠道。尽管这些品牌也完全可能与淘宝合作,但淘宝的销售渠道从来都不是他们的主流。自建品牌,自建网上销售渠道虽然费用高昂,但它的好处在于可以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品牌商完全依靠淘宝这样的平台肯定是不行的,就像他们不会把自己所有的产品都只放在沃尔玛卖是一个道理。虽然,理论上讲淘宝也完全有能力做类似PPG、凡客诚品这样的网站,但它肯定不可能在每个细分市场都成为专家。
所以,未来互联网零售渠道的趋势应该是很清楚了。首先是淘宝这样的零售平台,它主要为中小制造商服务,以商品丰富、价格低廉和便捷取胜。其二是现在不断在兴起的B2C市场,这种市场的趋势也有两种:第一种是品牌商,他们自建品牌,自建网站,自建销售渠道,他们之前的很多品牌营销经验都将对互联网零售渠道的拓展多有帮助。它们显著的特点是细分市场的B2C领导者。第二种是品类零售商,这种早期的模式是当当和卓越,京东商城、新蛋网则比它们显得更为专业,他们专注于诸如家电、消费类电子等一些狭小的领域。它们同样属于细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