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服务。大学英语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在设计上必须满足教育测量理论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
大学英语四、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CET-4)和考试(CET-6),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或次年一月)各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2005年1月起,报道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目前为第三届),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址设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
凡考分在220分以上的考生可获得成绩单,成绩单通常在考后三个月(约90天)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各考区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