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药监、教育、纠风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对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两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92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家,停业整顿12家。
2.开展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食药监联合开展的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用塑料编织袋当屉布的6家给予停业整顿,无证经营的4家予以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16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睢县食监所与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了全县牛羊肉、卤肉,是否非法添加亚硝酸盐。其中,两家牛羊肉店、1家卤肉店亚硝酸盐严重超标,涉案人员已刑拘3人。与宗教局联合检查了清真饭店,对使用不纯羊肉的阿海饭店予以取缔,对使用病死畜禽的振海羊汤锅予以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单位308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4家,责令改正14家,立案查处8起,没收问题肉及肉制品105公斤。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3起,刑拘 3人。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安办19家成员单位于6月17日-27日在北门口广场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2000册,宣传彩页1万余份,举办食品安全电视栏目两期,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一场。
5. 及时准确回复人大提案建议。2013年睢县食安委收到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工商、质监、食药监积极研究,成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议案、建议的回复工作,确保议案、建议及时准确回复,在回访过程中人大代表对议案回复情况十分满意。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药监、公安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410户,查处过期变质及假冒食品、儿童食品、白酒、豆制品、饮料等劣质食品7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4家,无证照餐饮单位2家,捣毁制假窝点1家,对生产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和没有建立购销台帐的2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7.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睢县食安委下达了《睢县实施食品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实施,特别是粮食部门对粮店、粮库进行了专项检查;质检部门对面、面制品、糕点进行了重点检查;食药监部门对餐饮单位使用面及面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
8.开展十大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米、面及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酱油、醋、蔬菜等十大类食品、200个品种的抽验,对检查结果进行正确的评估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
9.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县工商局结合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生鲜猪肉的经营者,严格检查所经营的猪肉来源是否合法,对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予以严肃查处。
10.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监管。从2013年1月1日起,县工商局完成了对所属辖区内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实行每周抽取一个样品,对部分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实行每月抽取一个样品。样品品种为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明录内的所有品种。共抽取53组乳品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县质监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目标,突出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除此之外,县食安委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招、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产品专项检查,饮用水专项检查,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标签专项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