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③作业层(操作层)——监理员、检查员等
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人事调整);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救援预案);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签证书,审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调争议、理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申请、参与验收、组织报告)。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