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教育部发布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和2010年7月国家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即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7.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8.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9.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10.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2.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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