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从“三个维度”(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构建语文的目标体系,目标围。绕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语文素养包括语文学识、能力、技艺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就决定了语文教学的内容既涵盖知识传授,也有技能培养和价值养成。由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他们对于知识的学习和能力、修养的培养都有一定的接受限度,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分四个学段对语文课程学习提出了阶段性的层进式目标。为帮助考生理解记忆,现就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第三学段的识字与写字的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从识字写字来看,5、6年段的要求和之前两个学段有明显的变化。
1.表述态度上的变化
第一学段在识字认字上要求学生有主动识字的愿望;第二学段要求培养主动识字的习惯;而第三学段上要求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1-2是1600-1800会认;会写800-1000;3-4是会认2500,会写2000;5-6上升为会认3000,会写2500.
1-2年级要求了解汉字的间架结构,部首和笔画,学会拼音,学习独立识字,能借助音序查字法查字典;3-4年级要求能运用音序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硬笔熟练以及毛笔临摹正楷;5-6年级书写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写楷书。
从第一个目标环节识字和认字阶段,我们可以看出目标是随着学段的增高而要求也不断的提升,根据这一环节的变化,华图教师认为学段目标的考查主要是分两个大部分,一个是记忆性知识的掌握,另一个更重要的是应用和理解。